关于印发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》的通知发表时间:2022-06-18 16:26
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,落实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,协同推进减污降碳,实现一体谋划、一体部署、一体推进、一体考核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 其中文件中明确提到了: 突出协同增效。坚持系统观念,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,以碳达峰行动进一步深化环境管理,以环境治理助推高质量达峰。 强化源头防控。紧盯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主要源头,突出主要领域、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,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,加快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的产业结构、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。 鼓励先行先试。发挥基层积极性和创造力,创新管理方式,形成各具特色的典型做法和有效模式,加强推广应用,实现多层面、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。 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节能减排引领示范作用,探索建立“碳普惠”等公众参与机制。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。 制定实施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》,推动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。 其中文件提到了: (十七) 开展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。基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目标要求,在国家重大战略区域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、重点海湾、重点城市群,加快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效模式。(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 (十八) 开展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。在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中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,探索不同类型城市减污降碳推进机制,各领域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。(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(二十) 开展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。鼓励企业采取工艺改进、能源替代、节能提效、综合治理等措施,显著提升环境治理绩效,实现污染物和碳排放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,支持企业进一步探索深度减污降碳路径。(生态环境部负责) (二十五)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。拓展完善天地一体监测网络,提升减污降碳协同监测能力,研究建立固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核查协同管理制度,实行一体化监管执法。(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 (二十六) 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充分认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重要性、紧迫性,坚决打起责任,抓好贯彻落买,确保各项重点举措落地见效。(各相关部门、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) |